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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1-06-15 20:1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通知》(教安全函〔2021〕286号)、《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6月10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条主线,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集中开展专项宣传和排查整治行动,严防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严防重大治安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严防重大疫情事件,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治理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改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推进学校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打好安全稳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以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安全工作为重点,校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安全稳定自查自纠工作。

(一)治安与综合治理。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防卫性器械、通讯设备的配备情况;门卫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情况;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情况;学校周边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学校门口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建设情况,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二)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情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及检测维修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

(三)交通安全。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四)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学校食堂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情况。

(五)教学教育设施。校舍、围墙、体育等教学教育设施定期排查情况,是否使用D级危房。

(六)教学活动。实习、实践活动、假期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实验室危险爆炸品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八)特种设备。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九)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三防”结合,打防管控治一体推进;强化对管制刀具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提升防范等级,强化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暴恐袭击事件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加强对境内外“三股势力”煽动性、行动性、破坏性情报线索搜集研判,加强学校涉恐要素和重点人动态管控情况;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深化提升年活动,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情况;坚持情报信息主导安全稳定工作的理念,收集获取有价值、内幕性、行动性安全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并及时上报情况。

(十)防灾减灾救灾。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安全教育,积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情况;各类自然灾害隐患,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及周边地质灾害等排查治理情况;人员队伍、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工作准备情况;紧急疏散转移方案和教学计划、考试安排等调整方案情况;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险情情况;遭遇暴雨洪涝、泥石流、地震、台风等重大突发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安全、有序组织师生疏散转移,同时做好因灾受伤师生的救治工作,科学、有序做好师生安置、复课、灾害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情况;重点针对地震、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等演练活动,提升遇险应急和现场处置能力情况。

(十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落实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紧紧围绕招生考试、学生管理、学籍学历、毕业就业、食堂食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紧盯重大风险隐患存在的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要节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综合施策化解矛盾纠纷,防止风险累积叠加,问题放大扩散情况。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树牢底线思维,细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力量准备和装备保障准备,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一旦发生涉及师生安全的重大紧急情况,按照《关于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科技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河科大文201918号)及《河南科技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汇编》相关规定,启动相应等级响应机制,相关领导要第一时间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消除影响情况。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即日起至6月20日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工作方案任务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稳定风险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所辖区域全覆盖、无死角。

(二)集中攻坚(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要及时整理并报送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将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确保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管控到位,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7月1日至710日

在推进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稳定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确保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领导分管、专人联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不化解不放过。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指导。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稳定工作集中督导指导活动,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安保维稳工作任务。

(四)严格考核奖惩。省教育厅将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考核内容。各单位如对源头管控不到位,甚至放任失管,导致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稳定问题,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4289110,邮箱:kd110@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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