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加强校园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管理,提高交通安全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校园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标准及范围
1.校园内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理会,车体生锈、残破、零部件明显缺失、落满灰尘的废弃摩托车、燃油助力车。
2.校园内无牌照或使用假牌照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
3.学生公寓区域、食堂周边、图书馆周边为重点清理区域。
二、时间安排
1.自2019年4月22日起全面禁止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驶入校园。
2.学校将于4月29日~30日对校内废弃和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集中清理。请校园内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车主于4月29日之前自行处理所属车辆。
3.对于未及时自行处置而被清理的车辆,车主可于2019年5月6日~10日工作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保卫科认领,认领后驶离学校。逾期无人认领的无牌照车辆,保卫处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对违反规定强行驶入校园的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保卫处将联合辖区交警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管理。
请各学院及各相关单位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拥有此类车辆的学生、教职员工、校内服务单位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相关违规车辆驶离学校,妥善处理。
各校区保卫科联系电话。
保卫一科(开元校区):65626110
保卫二科(西苑校区):64231787
保卫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