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0年10月26日下发的《河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临时来校公务车辆、接送病人或运送物资的出租车、货车,经门卫查询后,在门卫处用《行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校时换回《行驶证》”。此规定已经明确了出租车只有在接送病人或运送物资这样的特殊情况下方可进出校区。
根据这一规定,结合执行中的实际情况,现对出租车进出校区的具体办法做进一步明确:
遇有师生员工因伤病急需送往医院或从医院返回校区者,须有陪伴者或病人本人持学校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在校门口说明情况,并对车辆登记后准予通行。
利用出租车往校内运送物品时,需由学校人员随车押运(或到校门口接车),押运(接车)人员凭学校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在门卫处说明情况(单位、外送物品名称及数量等),并对物品接收单位及车辆登记后准予进校;如从校内往外运物品,需由校内人员凭学校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在门卫处说明情况(单位、外送物品名称及数量等),经门卫同意后,带空车进入。装好物品的出租车由原联系人持单位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物品名称、数量、外运理由)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收留出门证明,放行车辆。
考虑到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大多是退休老教师,进入开元校区听课步行距离较远,可在门卫处出示教务处制发的督导员工作证,经门卫同意后乘出租车进入校区,出租车空车离校时要接受门卫例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