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配备在使用或管理单位明确的部位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该部位的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第四十三条“保卫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变化,适时公布由具体单位对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的部位名录”的规定,现将第三批由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的部位明确如下:
开元校区乾园1-10号公寓、乾园餐厅、主体育场、农医组团、工科组团1-5号楼、文科1号楼,西苑校区综合实验楼。
随着学校机构设置与教学、办公用房(场所)调整,将对名录适时调整公布。
保卫处
2023年2月14日
河南科技大学保卫处 2023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