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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015-09-23 11:50 保卫部保卫处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依法治校年”活动实施方案》(河科大发〔2015〕4号)要求,为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河南科技大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河南科技大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科技大学“依法治校年”活动实施方案》(河科大发〔2015〕4号)要求,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核心,深入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效。认真排查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火、防盗、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校内超市、摊点的管理,坚决取缔校内无证超市和摊点;加强进出学校人员与车辆的管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努力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食品安全排查

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公司

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制度,加强学生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加强饮食物品的采购、加工、储藏、售卖等环节的控制,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内无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

责任单位:校医院

工作要求:按照上级规定,加强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学生健康体检,杜绝重大流行疫情发生。

(三)有毒有害物品管理

责任单位:教务处

工作要求: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学院相关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登记、保存、使用等管理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查找不足,不留盲点,健全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制度。

(四)防火、防盗排查

责任单位:保卫处

工作要求:

1.严格门卫管理,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加强人防,做好技防物防工作,严防校园盗窃、诈骗等案(事)件的发生。

2.加强排查各校区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进一步做好消防标识化工作,强化“四个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消防责任,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3.督促后勤管理处、校办产业管理处、体育学院、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单位所管理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及校内商业门面房等重点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公寓内部、公寓超市等部位用电安全、用火安全、逃生安全、消防通道、消防标识、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解决。

(五)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处

工作要求:学生处、研究生处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组织学生观看防火、防盗视频资料及相关活动,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宣传教育工作。

(六)加强对校内超市、摊点的管理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校办产业处、劳动服务公司、后勤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排查所属的校内商业门面房、超市、饮食摊点等经营网点,对其经营资质、是否按合同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于无证经营的校内超市和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各有关单位要对所管理的校内超市、摊点等经营网点的店面位置、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归属单位等信息进行统计,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校内经营网点登记表》(附件),以电子版形式于2015年9月10日前发至保卫处办公室邮箱(kd110@haust.edu.cn),同时将各商户经营合同复印件报至保卫处办公室(开元校区致远楼502室)。

(七)加强车辆出入管理

责任单位:保卫处

工作要求:严格学校大门管理。学校实行大门分时段开放制度;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外来车辆严格登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元校区大门机动车出入管理规定,外来机动车辆统一由新大门登记出入校园,保证开元校区教学区两个大门交通通畅。

(八)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保卫处

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功能,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活动步骤

(一)自查阶段(710-910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方案,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并将自查结果于9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保卫处办公室邮箱(kd110@haust.edu.cn)。

(二)督查阶段(911-930日)

保卫处牵头组织督查组,按照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消防安全和校内商户合法经营情况。

1.对各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查处,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经营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2.对校内出租门面房、超市、饮食摊点等经营网点合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证件齐全、合同有效、出租单位明确的各经营单位,通过检查后由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签发校内经营许可证;对于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要责令其限期补全,在证照未办理齐全之前暂停营业;对食品卫生安全不过关、无证经营、未签订合同或合同过期、出租单位不明确的,不予签发校内经营许可证,并对其商业活动进行坚决取缔。

(三)整改提高阶段(101-103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活动,切实保证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环境。

(四)总结上报阶段(111-1120日)。

各责任单位要在11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电子版报至保卫处办公室邮箱(kd110@haust.edu.cn),保卫处汇总整理后,上报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领导小组。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是学校“依法治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抓好落实,弥补不足,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报道。各责任单位应围绕活动中心创新内容、创新形式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并通过校园网络、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危险品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舆论氛围。

3.认真总结和考评。各责任单位应认真部署落实本次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学校将适时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年底对“依法治校年”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河南科技大学校内经营网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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