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稳定安全信息员队伍,调动安全信息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安全信息的作用,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学校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稳定安全信息员队伍,调动安全信息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安全信息的作用,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热爱安全信息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法律、保密观念和安全信息搜集能力及调查走访能力。
3、头脑灵活,有较强的处理协调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安全信息员队伍是一支校内秘密力量,由学校保卫处有关领导和保卫处政保科直接领导,不在校内外公开。安全信息员单线联系,信息员之间和联系人不予公开和相互信息交流,严格保密。
1、熟悉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平时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形势变化、重要政治敏感日等期间师生思想动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做好动态信息收集工作。
3、及时搜集正反两方面有价值的各种安全信息,特别是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行动性的安全信息,做到耳聪目明。
4、获取的信息及时单线向联系人书面或口头汇报,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向有关领导报送。
1、国际国内重大或突发政治、经济、军事以及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师生员工的反映。
2、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并波及社会的集会、游行、演讲的苗头或事件和网络信息。
3、校园内邪教、非法组织、境外敌对组织的宣传或活动。
4、发现或收到违禁宣传品(书籍、刊物、信件、传单、张贴物、E-mail等)。
1、第一时间报送的有效信息,被保卫处采用,奖励报送人现金50元。
2、报送的有效信息,由保卫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学校为此信息召开专题会议并采用,奖励报送人现金100元。
3、报送的有效信息,经保卫处报请学校同意,被省、市政府和公安机关采用的,奖励报送人现金200元。
4、安全信息员提供的信息累计被采用,可在本年度校内、学院评优、评先活动中,当做特定工作成绩优先给予考虑。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或筹措资金,由政保科按照规定决定奖励人员和金额,必要时由保卫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