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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11-24 15:5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河南省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06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3月在全校范围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次电气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及“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关注装修工程未经消防审批和验收、电器设备过载或老化、停电后复电等容易引起火灾的问题。

2. 加强公共场所电源、电器等设备管理。严禁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和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对长时间通电使用的设备和大功率电器及线路要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严格对办公室电源、电器等设备管理,确保饮水机、电烧水壶、电脑、空调等电器设备人走断电。

3. 严格对学校各区域热水机、自动售货机等外接电源电器管理。各单位外接电源电器上要粘贴标志标识,注明管理单位、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和使用说明,及时清除设备周围的可燃、易燃物品。

4. 规范电气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制度,认真排查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业电工、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整治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 加强电动车充电违法行为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各单位积极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及时清理。广大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全力做好重要节点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圣诞节、元旦、春节和全国及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加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冬季天干物燥,严禁在草坪、荒地吸烟、焚烧树木枯叶,清扫的落叶、杂物要集中统一处理。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及时制止遮挡、占压水泵接合器和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等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黑板报、电子屏、宣传展板、火灾图片展示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本部门开展消防及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常识,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疏散演练,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防自救技能。

(四)加强商户商铺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各商户按照管理要求,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依据商铺面积大小配备灭火器材并保证人员熟练操作使用。商铺内外严禁货物乱堆乱放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坚决杜绝商户的“二合一”、“三合一”现象存在。

(五)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消防员队伍技能培训,以“灭早、灭小、灭初期”为目标,充分发挥校区各重点部位微型消防站作用,对微型消防站和消防控制室配备必要的消防救援器材,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六)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各消防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检查、督查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保卫处及时对学校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频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假日集中,文化娱乐活动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加强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师生员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冬春火灾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大力加强火灾事故防范能力,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加强信息报送

12月起至全国“两会”召开前,请各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发至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消防科邮箱。全国“两会”召开后5天内,将冬春火灾防控整体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消防科邮箱。

消防科邮箱:zak@haust.edu.cn

联系电话:037964830313

联系人:孙老师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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