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校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3.负责做好校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交通安全。
4.负责做好校区内的大型活动预案及安保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区的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负责做好校区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和配置,对重点消防部位的巡视及隐患的排查工作。
3.负责做好对校区内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及师生消防应急疏散逃生与灭火演练工作。认真检查所属校区的消防通道并保障畅通。
4.负责配合消防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火灾事故进行侦破和处置,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与赔偿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控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对校园内的技防监控系统进行使用管理、保养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熟练掌握监控、报警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监控设备。
3.负责录像资料的保存、回放、复制和删除,按程序调阅录像资料,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对监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5.负责监控区域内发案部位及重点部位异常情况的及时发现和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督察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对保安服务质量的监督督查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保安培训,落实保安持证上岗工作。
3.坚持原则,认真执行督查规定,负责做好对各校区岗点执勤情况的督查工作。
4.认真检查当班保安队员的上岗情况,纠正记录执勤队员的违规违纪情况,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汇总,及时上报汇总结果。
5.监察保安公司是否按标准、及时发放保安队员工资。检查保安队员的集中培训情况。
政保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反邪教、传教的工作,政治敏感时期的舆情监控和信息日报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负责做好学校特殊群体、重点人员基本信息档案的建立登记工作。做好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内重点人群的监控工作。
3.配合外事部门负责做好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5.负责做好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工作。
办事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区内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负责做好对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做好各项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做好印章的管理、使用和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做好科室人员的考勤与值班安排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