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学校保卫处于近期在校内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清理校园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1. 重点整治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进入校园。
2. 查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车在校园内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乱鸣喇叭、违规停放、超载等。
3.清理校园内无牌照或使用假牌照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
二、治理时间
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三、治理方式
1. 9月25日至9月28日,通过发布通知、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 9月29日至10月25日,协同辖区交警部门依法处罚校园内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采取劝阻、查扣等方式对机动车、电动车、电瓶车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乱鸣喇叭、违规停放、超载等行为进行现场治理。
3. 坚持规范管理,形成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10月1日至7日对校内废弃和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集中清理。请校园内无牌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车主于10月1日之前自行处理所属车辆。
对于未及时自行处置而被清理的车辆,车主可于2019年10月9日~31日工作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校区保卫科认领,认领后驶离学校。逾期无人认领的无牌照车辆,保卫处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四、治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加强门卫管理,教职工私家车凭校园车辆出入证进出校园,外来临时车辆严格登记制度。
2. 禁止师生员工骑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进入校园。
3. 禁止师生员工驾驶机动车在校园内超速行驶、不按道行驶、乱鸣喇叭、违规乱停乱放。
4.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要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规范行车,规范停车,共同促进校园交通管理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创造良好校园交通秩序。
各校区保卫科联系电话。
保卫一科(开元校区):65626110
保卫二科(西苑校区):64231787
保卫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