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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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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2016-10-27 15:20 保卫部保卫处 

一、组织实施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消防工作规定、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整理有关消防安全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当好参谋。

三、编制消防工作计划,制(修)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组织学校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指导并监督各部门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六、每学期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七、组织学校师生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九、参加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十、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者,提出奖惩建议。

十一、经常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做好消防工作。

   十二、成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五上午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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