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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08-05-23 00:00 武装部保卫处  

各高等学校:

为了切实维护全省高等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实验室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目前,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越来越近,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能否平稳运行,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全稳定,关系到整个奥运会能顺利举办,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许多实验室还涉及事关公共安全的特种物品的制造、储藏、运输等,—旦发生问题,将严重影响科研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可能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当前,各高等学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各高等学校对实验室重点安全部位要分类建立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除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外,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各高等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大力宣传、学习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条例规定,迅速制定和完善本校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把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于近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四、各高等学校应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致病微生物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

五、各高等学校要严格责任追究制,明确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对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彻查到底。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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