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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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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1-06-21 17:36 武装部保卫处 

校属各单位:

暑假临近,为了确保暑假期间学校人、财、物的安全,现就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教育师生员工在离校及返校过程中,应乘坐正规营运车辆;自驾车外出不要疲劳驾驶,注意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教育学生在假期勤工助学中不要轻信高额招工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尤其防止被熟人骗入传销组织。

4.有关单位或学院要加强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假期活动管理,确保外籍教师及留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结合夏季特点,加大对防火、防盗、防洪涝雷电灾害事故等方面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如图书馆、档案室、网络中心,财务室、计算机房、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学生公寓、医院、食堂食品库、后勤集团员工集体宿舍、配电房等)要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保卫处各综合科要对各教学楼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三、落实安全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1.各单位的贵重物品须集中保管,定期巡查。各级财务室及报账点不要存放现金,并开启红外报警系统。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在办公室场所存放。

2.要做好学生公寓的防盗,防火工作,特别要做好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加强留校学生在公寓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防止火灾发生。

3.办公室、实验室除保留消防应急用电和用水外,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闭门窗,贴好封条。物业管理人员的工具间必须断电,并将收集的废纸等物品清理干净。

4.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房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后勤管理处批准使用学校教室办理培训班的单位,需持后勤管理处的批件,将办班位置、人数、时间、人员管理办法等情况报所在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备案。未登记的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保卫处各综合科要加强昼夜巡逻工作,加大重点要害部位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各自校区的情况,在放假期间对校区非主要通道大门采取关闭、机动车辆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控制无关人员与车辆进出校园。

6.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暑假期间的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放假前,应将值班表、重要部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

保卫处校园110及各校区保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师生员工报警。具体电话是:

校园报警中心:64277110

一科(西苑校区):64231787

二科(景华校区):64830321

三科(周山校区):64282254

四科(开元校区):65626110

保 卫 处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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