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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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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6-09-29 17:19 保卫部保卫处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及省市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国庆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节日期间,凡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部门、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迅速开展以防火、防盗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尤其是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如图书馆、档案室、网络中心、财务室、计算机房、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学生公寓、医院、基建工地、食堂食品库、后勤集团员工集体宿舍、配电房等)要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提高防范能力

各单位、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国庆放假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

1、严格审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做好外出师生的安全教育,注意出行安全。

2、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3、加强留校学生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的管理教育和学生公寓的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公寓夜间巡查,切实防范火灾和伤害事故的发生。

4、基建施工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周山、景华校区由于教学区师生较少,各学院尤其要加强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等门窗的安全检查,注意水电安全,加强各类物资、物品安全管理。

6、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出入校园人员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假期校园治安巡逻力度,加大夜间巡逻频次,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校园稳定。

假期期间,保卫处校园110及各校区保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师生员工报警。具体电话是:

校园报警中心:64277110

保卫一科(开元校区):65626110

保卫二科(西苑校区):64231787

保卫三科(景华校区及周山校区):64830321

保卫处

201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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